详细信息
来信标题 | 购房优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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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交时间 | 2023-06-16 |
来信内容 | 尊敬的杨市长: 您好! 我是一名普通的工薪阶层,在万般无奈之下向您寻求帮助,解决我在买房中遇到的问题。恳请您在百忙之中耐心地看完我反映的问题! ️去年2022年10月份,我在玖珑宸购买了一套约128平方的房子,根据我们市政府出台的购房优惠政策《关于有效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稳住经济大盘的若干措施》(沁政【2022】5号)文件第十八条规定: 发放住房补贴(根据具体实施细则执行)。对在我市就业(缴纳社保一年以上)且购买首套商品房(一手房)并落户的副高级(含)以上职称人员,其购房面积达到90平方米(含)以上的,一次性补贴购房款10万元。 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(含)期间购买商品房(含商品住房与商业用房,不含二手房,下同)并在12月31日前完成合同备案、缴纳契税的可以享受优惠政策。 凡在以上规定时间之外购买商品房并缴纳商品房契税的,不再享受本次补贴政策。 ️玖珑宸售楼部没有告知我们这个优惠政策,导致我们当时不能享受到这个优惠。 ️现在知道这项优惠政策后: 住房保障中心:说当时没申请就是放弃权益。 售楼部:不予理睬。 对于一个工薪阶层来说买套房不容易,十万元更是不吃不喝几年的总收入。政府出台这个政策,是真心为广大群众谋利益的,我们买房也确实在政策规定的时间内,真切的希望杨市长能帮助我们解决这个问题,让我们能切实感受到政府带给我们普通百姓的惠民温暖。 |
受理回复
回复单位 | 沁阳市人民政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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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时间 | 2023-06-20 |
回复内容 | 网友你好: 接到你反映的问题后,我单位高度重视,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调查处理。经了解:2022年沁阳市人民政府印发《关于有效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稳住经济大盘的若干措施的通知》(沁政【2022】5号文件)与实施细则,实行购房契税补贴和发放住房补贴,时间为2022年6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终止。文件出台后,我中心在行政服务大厅、各企业售楼部、微信朋友圈以美篇、宣传单等形式进行宣传。你未在有效时间段及时申报,视为放弃权益。现时间已截止。 ————沁阳市住房保障中心 |